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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长江沿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大熊渠排涝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JZJI-202606SZ-01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8:09: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陵县长江沿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大熊渠排涝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JZJI-202606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606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陵县长江沿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24】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联标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大熊渠排涝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①在楚江大道(中兴路—荆河路)段新建雨水箱涵B*H=3500mm*2000mm~3500mm*2500mm,长度约380米;②将郝白渠穿楚江大道处箱涵改造,改造后尺寸为B*H=2*4000mm*2500mm,长度约85米;③将郝白渠穿东环路处箱涵改造,改造后尺寸为B*H=2*4500mm*2500mm,长度约66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大熊渠排涝通道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封孔)(含基坑支护设计)、工程验收等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成果报审报批工作,以及保证各阶段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通过后 10 日历天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通过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施工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具备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①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工程);②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上①②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业绩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②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年或2023 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需提供)。(2)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2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7.1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7.2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6月9日至 2026 年6月15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2日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3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716-8217581。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7.4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和“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7.5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15269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智联标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30号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北双港新城101单元3楼
邮编:
434100
邮编:
434100
联系人:
郑旭阳
项目负责人:
张娟
电话:
18908625240
电话:
1860861609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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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6月08日
备注:招标人邮箱:zxy240476771ai@qq.com,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421024MB0W34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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