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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运新通道移民迁复建项目(非国网电力设施线路迁改)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18:29: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由国家水利部联合交通运输部联合批准建设,目业主为宜昌夷陵水运新通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夷陵水运新通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非国网电力设施线路迁改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峡水运新通道移民迁复建项目(非国网电力设施线路迁改)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涉及电力迁改线路6条(220kV葛陈线迁改,110kV莲陈线拆除,35kV陈下线、陈数线、坝白线、莲引线),详细内容如下:

2.1 220kV葛陈线

工程现状:220kV葛陈线于1994年12月投产,线路起于葛洲坝二江电站,止于220kV陈家冲变电站,线路全长33.374km。导线为2×LGJQ-300、LGJQ-40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一侧为GJ-50型钢绞线,另一侧为24芯OPGW光缆(G.652)。本次改造段为单回路,导线为LGJQ-400型钢芯铝绞线。

迁改区段:220kV葛陈线迁改69#~79#迁改(GC02~GC05跨新航道段)

改造措施:采用“耐-直-直-耐”方式跨越,新立跨越新航道单回路直线塔2基,单回路耐张塔2基。按15mm覆冰设计。跨新航道段新建线路长度约1.3公里。另外还有一般段:包含由陈家冲变电站~GC02、GC05~GC18段,新建线路长度约4.6km。按10mm覆冰设计。新立杆塔14基。拆除220kV葛陈线原69#至原79杆塔、导、地线金具等,拆除线路长度约4.0km,拆除杆塔11基,其中直线塔8基

2.2 110kV莲陈线

工程现状:110kV莲陈线起自110kV莲沱变电站,止于220kV陈家冲变电站,全线共42基杆塔,单回单地线架设,导线型号为LGJ-150/25,地线型号为GJ-35/7。目前线路已停止运行状态。

迁改区段:110kV莲陈线30#~42#

改造措施:拆除110kV莲陈线30#~42#段导、地线及配套金具,拆除线路长4km,型钢绞线。拆除3042段杆塔13基,其中直线自立塔6基,直线拉线塔5基,耐张自立塔2基。

2.3 35kV陈下线

工程现状:35kV陈下线起于左岸陈家冲变电站至左岸下岸溪变电站,导线LGJ-185钢芯铝绞线,线路全长26.74km。影响范围1#-11#塔。

改造措施:陈下线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迁改方案,复建线路路径全长约7.22km,其中跨新通道和弃渣场采用架空,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和1 根24芯OPGW-24B1-5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路径长约1.02km。单独采用铁塔架设,其中跨新通道采用2基35-DD21S-J4-24塔,跨越弃渣场采用2基35-CB21D-J4-24塔,合计4基角钢塔。其他段采用电缆复建,由陈家冲变电站电缆引出,电缆槽盒沿道路边敷设,在游客服务中心与35kV黄许线同路径敷设上塔,跨新通道后继续沿黄许线路径槽盒敷设经黄牛变电站至跨枫香沟弃渣场铁塔,电缆选用YJV-1×500mm2 铜芯,路径长约5.1km。

2.4 35kV陈数线

工程现状:35kV陈数线起于左岸陈家冲变电站至右岸数据中心变电站,导线LGJ-240钢芯铝绞线,线路全长10.35km。其中1#-4#与35kV陈下线共塔,长度0.803km;10#~13#与35kV坝白线共塔,长度1.76km;35#-36#与35kV坝白线共塔,长度0.213km。11#~12#档跨越长江。35kV陈数线2次穿越新通道,路径影响4.85km(含跨江档)。

改造措施:为全电缆方案,从陈家冲220kV变电站35kV间隔出站后沿坝区江峡一路、梨园路、江峡大道、桥北路、西陵大桥、西陵大道电缆通道进入东岳庙数据中心变电所。在西陵大桥侧壁架设电缆桥架。陈数线改电缆方案电缆路径长度约为3.8km,电缆选型YJY-1×400mm2,考虑敷设系数,计及电缆总长度为12km。

2.5 35k坝白线

工程现状:35kV坝白线起于左岸坝河口变电站至右岸白庙子变电站,导线LGJ-240钢芯铝绞线,线路全长8.14km,其中其中7#-10#、30#-31#与35kV陈下线共塔,长度1.978km。8#-9#档跨越长江。35kV坝白线3#至8#路径与新通道重叠,路径影响2.4km(含跨江档)。

改造措施:从坝河口35kV变电站35kV间隔出站后沿坝区江峡大道、桥北路、西陵大桥、西陵大道电缆通道进入白庙子35kV变电站。在西陵大桥侧壁原有电缆通道假设电缆桥架,扩大原有电缆通道。坝白线改电缆方案电缆路径长度约为5km,电缆选型ZAYJY-26/35-1×400mm2。

2.6 35kV莲引线

工程现状:35kV莲引线导线型号为LGJ-15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GJ-35。因该线路穿越靖江溪和下岸溪弃渣场,杆塔占压,需对受影响段进行改造。

复建方案:合计复建5.2km,其中靖江溪弃渣场架空绕线2.7km,下岸溪弃渣场后靠绕线2.6km。导线更换为JL/G1A-240/30,地线更换为24芯OPGW光缆,为便于500kV导线拆除,采取电缆旁路;新建单回铁塔22基,其中单回耐张塔12基,单回直线塔10基,电缆200m。

拆除规模:拆除35kV莲引线影响电杆及相关导/地线、金具。拆除导/地线路路径长度4.0km。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以及三峡枢纽管理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包括对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5.履约期限:220kV葛陈线迁改,110kV莲陈线,35kV陈下线、莲引线迁改工期在保证主体工程建设前提下,最长不长于15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35kV陈数线、坝白线迁改工期为初设批复工期,具体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

6.质量要求:

6.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所有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6.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本地区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6.3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双方)必须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资质;

2.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二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4.1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不能与施工负责人兼任。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6.1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 应当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9.人员社保: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自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15.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5.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15.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1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15.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15.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30日至2026年5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2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夷陵国际4楼)开标厅(421)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430日。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一、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夷陵水运新通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梅俊芳

电话:187071067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陈埫坪村二组89号

项目负责人:孟真

电话:18772280854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陵国际

联系电话:0717-7106278

2026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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