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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新能源产业园35、40号厂房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钟祥市新能源产业园35、40号厂房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ZX-202604FJ-00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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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X-202604FJ-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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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钟祥市新能源产业园35、40号厂房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0881-04-01-3898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钟瑞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湖北钟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钟祥市南湖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新能源产业园35#、40#两栋厂房实施综合改造,35、40 号厂房分别占地面积为 15266.7 平方米、77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分别为:15800 平方米、 8208.2 平方米,35、40 号厂房建筑高度为:12.3m(指室外地坪至屋面檐口高度),改造内容涉及新建、道路、修缮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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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按照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承担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服务;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3)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其它: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1 合同估算价:1639.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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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其中建安工程费1614.9423 万元;设计费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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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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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总投资规模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3.1.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未亏损,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4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3.1.5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网页截图);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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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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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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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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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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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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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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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