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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低空综合体项目(一期)咸安区低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XN-202603QG-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6:47: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低空综合体项目(一期)咸安区低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XN-202603QG-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N-202603QG-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低空综合体项目(一期)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以2511-421250-04-01-6092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向阳湖镇甘棠村
建设规模:新建硬化草皮场地、场地排水沟、场地围界、停车场及配套附属工程;装配式库房;大门、门楼;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硬化草皮场地、场地排水沟、场地围界、停车场及配套附属工程;装配式库房;大门、门楼;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具体详见价格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13
合同估算价:1405.82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有),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满足a或b或c: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b: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c:【“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联系电话:0715-8322262。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咸安大道318号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昊天建材城9幢1-2层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胡天
联系人:
叶康
电话:
19071572837
电话:
152712700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414728961@qq.com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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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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