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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8秭归县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348秭归县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公路安全韧性提升行动项目库,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秭归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G348武大线秭归县境约133公里进行安全韧性提升。
其他: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安全韧性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及制度体系提升工作。
(1)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验收阶段的安全韧性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2)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等;负责各相关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景观影响评价、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3)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和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红线图、征地拆迁图、概(预)算文件编制、调整概算编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竣工图复核等,以及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制度体系提升工作。
2.3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2.4 其他:服务期为2065日历天。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服务期24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作应包含勘察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应包含安全韧性评估;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23时59分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4楼)1号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主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邮编:443600
联系人:李涵
电话:1587260875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430030
项目负责人:付子才
项目联系人:李钟雄
电话:15587941305
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一号
电话:0717-2882437
邮政编码:443600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安全韧性评估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上表第1、2项的要求;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上表第1、3、4项的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工作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3年(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则近三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信誉情况承诺函”给定的内容填报。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韧性评估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拟委任的安全韧性评估分项负责人”,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安全韧性评估分项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拟委任的安全韧性评估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