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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通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EPC) (项目名称) 咸宁市通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8QT-529001
本项目 咸宁市通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咸宁市通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隽发改审批[2026]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本项目 咸宁市通城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通城县塘湖镇;建设规模: (1)废渣治理:对通城县塘湖镇5处遗留I类废渣,建设挡土墙、排水沟等,对废渣堆体整形,采取就地封场方式进行风险管控,废渣占地面积54793平方米,总量约为33.7万立方米; (2)污染底泥治理:对塘湖镇重金属污染底泥46674立方米,清挖后运至干化场进行筛分、脱水干化处理,筛分出来的18670立方米砂砾石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干泥转运至废渣堆体一并封存处理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开展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审查费、预算编制费)、深化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模调整及各类变更设计,参与项目各环节验收; 2.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全部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送检报验等全部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实施全部修复治理施工,落实二次污染防控、补充调查、全过程监测,直至完成竣工检测、专项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与保修。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①施工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各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环保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以上2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③ 施工负责人 1 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业绩要求: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一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DB)总承包业绩。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停业、财产被冻结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08月20日 23时59分 至 2026年08月25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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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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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号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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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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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吴金波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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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9371167738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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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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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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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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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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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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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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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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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卢世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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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4326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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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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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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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0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