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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控紫霄组团集中供热2#能源站十堰城控紫霄组团集中供热2#能源站(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606SZ-01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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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606SZ-01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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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城控紫霄组团集中供热2#能源站(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4-420300-04-01-4914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紫霄大道片区幸福路与民和东路交汇处西侧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2亩。项目为供热能源站,供热管网由能源站引出辐射周边供热用户。项目建成后,实际供热覆盖面积约50.00万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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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为依据进行优化设计,完成编制工程施工图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送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及费用编制,为发包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 2.施工部分:完成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含边坡防护工程、能源站房、管理用房、地下配套用房、给排水、电气、暖通、场内道路、绿化、市政热水管网工程等(含站内燃气工程)。负责项目采购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十堰市、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部分:招标人指定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不含锅炉及环保设备)、材料、管件等采购、运输、保管以及管网的打压、试验、调试等相关施工作业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05 合同估算价:41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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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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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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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满足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GB2)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GB2)资质】。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GB2)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③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④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外聘顾问等),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外聘顾问等),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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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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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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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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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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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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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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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