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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SZZX-202511SZ-58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09:41:07

 

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1SZ-58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三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高〔20255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高新区范围内 

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11412.9㎡,新建绿道3155.4㎡,新建人行道3179.2㎡,清表土方约8690.9m³,挖方约74235. 8m³,填方约592.7m³,堆积土外运约762.8m³,特殊路基处理约4503.2m³。(2)给排水工程:新建给水管及附属,管长约1106m;新建雨水管及附属,管长约1378m;新建污水管及附属,管长约 1280m。(3)电气工程:新建普通路灯、中杆灯约56套(含6套多杆合一交通杆),配套敷设2孔路灯管,路径长约1980m;新建9孔通信排管及配套设施,管道路径长约871m;新建9孔电力排管及配套设施,管道路径长约895m。(4)交通工程:新建标线面积约1017㎡,新建合杆标志牌杆6套。(5)景观工程: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171株,路侧退让绿化约7300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约2813.06万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本次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304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1210

合同估算价:  28130600  

2.3 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585.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424.8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6.36万元,预备费133.96万元(预备费不允许下浮,若下浮将否决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2.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施工资质须满足: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之一(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应由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商议自由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11090000 202511142359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1201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58.52.132.225: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6.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设计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

    址: 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10201 

    编: 437100                 

    编: 4371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 系 人: 漆女士 

    话: 16607243003

    话: 17707155177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   11    8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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