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109 号”文和当阳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当水函〔2025〕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阳市农村供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当阳市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供水配套设施工程;(3)锦屏水厂更新改造工程;(4)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当阳市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至工程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
2.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人单位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④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⑤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近6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未到位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1日1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办事处锦屏大道75号
联系人:杨戈
联系电话:186742712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人:赵琦
联系电话:15897514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