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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鹤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04QT-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6:33: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鹤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04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604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鹤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兴容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89%和银行贷款:79.11%。招标人为鹤峰县兴容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中营镇、太平镇、燕子镇、容美镇、五里乡、走马镇等乡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3个片区建设;总用地64622.9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储备林营造、林下经济及支撑体系建设。具体以业主单位提供的项目清单和施工指令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林木采伐设计、储备林基地调查,以及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采购: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程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9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1
  合同估算价:299419500.00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9941.95万元(其中工程费:28906.39万元;调查设计费:1035.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投标人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视同满足①+②+③): ①设计资质(林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工程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取得林业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需拟派施工负责人2人,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如一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则可兼任,施工负责可为1人) 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则可兼任,施工负责可为1人)。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建筑类或市政类或储备林类相关工程,包括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3.1.5、财务要求: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2022、2023、2024年度)并提供书面承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填。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②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3.1.7、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号)》,本项目①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②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③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④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17至2026-05-0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克远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89986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兴容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思源小区内三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红庙车站办公楼2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黄伟   代理联系人:陈克远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8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8998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林业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满山红大道642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付胜民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82423
2026年04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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