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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第一期(EPC)(ESLC-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5:38: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第一期(EPC)(ESLC-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第一期(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利发改审批(2025)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0-422802-04-05-796593),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其中新建5000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工程、其他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地形测绘、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实施范围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评审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地形测绘、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配合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目及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 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4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10
  合同估算价:14500000.00元
  2.3其他:本招标项目投资总额约 1450万元 (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下同)。 (3.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 ”规定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 2025 年1月1日以来(公告发布前)任意 1 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 网上查询截图 ”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各成员单位提供2023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 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最多不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⑥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08至2026-01-28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 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 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 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 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549193555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湖北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利川市西城路97号   代理地址: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航空大道2巷218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517181099   代理联系电话:1599771808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湖北省利川市西城路97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3964
2026年01月07日
  备注:1.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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