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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SZZX-202602SZ-51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1:43:50

 

 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项目名称) 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602SZ-5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67号)(项目代码:2412-421202-04-01-23267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城西片区范围内

建设规模: 咸安区城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共涉及9378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燃气管道工程:改造dn15-dn110燃气低压管线175115.5m,改造dn160燃气中压管线15140m,以上燃气管道中,燃气庭院管道67868.5m,燃气立管32723m,市政燃气管道15140m;改造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9378户、监测设备9378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74524m;拆除原有管线,配套安装管道弯头、接头、三通、套筒、球阀等相关配件。  2、给排水工程: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供水管道20500mDN110-DN160UPVC排水管23703mDN300-DN6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排水管35106mD800-D1800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213m;同时购置加压泵120台,并配套建设消火栓、砌闸阀井、检查井和雨水口等相关附属设施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本次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365(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325

合同估算价: 16056.06万元

2.3 其他:2.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设计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至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三项中的任意两项有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其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2140000 20262262359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310084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58.52.132.225: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3号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昊天建材城91-2 

    编:  437000          

    编:  437000            

联 系 人:  李洋                

联 系 人:  徐赞                  

    话:  15872879188       

    话:  0715-891212818372725166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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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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