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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物流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基础条件建设(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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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FJ-06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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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数智物流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基础条件建设(配套工程)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8-420606-04-02-1670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湖北物资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湖北物资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襄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号 建设规模: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1、4、5、6 号楼的维修改造(内部装修、外立面改造)及办公区域外的花坛、马路、停车场等的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约为8346.11平方米 其他:合同概算价为1189.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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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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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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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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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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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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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投标人自行1-8项内容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5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须为一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须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额(或工程费或投资额)不低于11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改造)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网页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26年内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7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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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者手机版CA(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或《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流程》(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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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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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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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