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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套安置房源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6-01-27 18:00:00
报建编号: 4201QK0320260123006P
报建名称: 537套安置房源改造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601261052012935
招标项目名称: 537套安置房源改造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硚口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硚口更新安居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张晶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明智工程技术(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静 招标联系电话: 18627734415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张姊怡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767160519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硚口区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一期等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4976.420000 立项批准文号: 2601-420104-04-01-790326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6-01-27 18:00 ~ 2026-02-28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4976.42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1项单项投资额不低于4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业绩时间: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内容,则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需提供企业和人员的信息截图)。
备注: 4、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②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③提供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4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业绩时间: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内容,则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2)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均可);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均可);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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