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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都高投产业枝城镇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306-420581-04-05-473643。宜都高投园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孙家冲、何家溪河道治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内容:孙家冲、何家溪河道治理河道总长度4300米,配套建设排水管网,绿化工程,挡墙,临时道路等。
2.招标范围:孙家冲、何家溪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监理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施工方的最终结清手续完毕,监理服务即告终止。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项目安全要求:同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中第1款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或副总监);
(2)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中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1人,且均无在监项目。
(4)监理员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且无在监项目。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平均利润大于0元);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1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0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5月29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范敏、王芳
异议联系电话:0717-4601909
2.招标人:宜都高投园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科创产业园二楼
联系人:梁郅杰
联系电话:13387257708
3.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号
项目负责人:范敏、王芳
联系电话:0717-4601909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4842023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