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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旅游航道白甲鱼和中华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20:47:44

一、招标条件

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68号”批准,资金来源除按照有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配套落实。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江旅游航道白甲鱼和中华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江旅游航道白甲鱼和中华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昌市长阳县、宜都市境内,起于清江干线高坝洲枢纽,止于石板溪河段,全长133公里(含车溪河口至花桥5.5公里航道)。 航道按照III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米×60米×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规定,编制清江旅游航工程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协助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意见。编制满足招标人规定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拿到主管部门批复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拟派本项目组成员最低要求: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名,其中:具有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专题论证报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从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

  5.2 投标人应具备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专门研究机构或实验室,以及必备的实验仪器、现场调查设备和其他相关工作条件,能够独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5.3 具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方面的工作经验,掌握评价区域内的水域生态 环境和生物资源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5.4 掌握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产业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所编制的报告负责。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 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2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九、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程时峰

  异议联系电话:18727281149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街25号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13986807051

  3.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联系人:程时峰

  联系电话:18727281149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7-5323998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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