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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当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2-420582-04-01-11985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沮漳农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当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土建及室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金桥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号楼(建筑面积约12388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约44745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大于39米)、3号楼(建筑面积约9970平方米)的土建(不包含3栋楼的精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7103平方米。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给水管网管径不超过1.6米,排水管网管径不超过1.5米)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4项目总工期要求:72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本项目招标金额:招标控制总价400940539.79元,其中:①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397759139.79元(其中:建筑部分372580927.97元,市政部分25178211.82元);②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181400.00元;
2.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设备设施、材料等一切与项目相关采购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等)。(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其他现场从业人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鄂建文〔2022〕12号《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人员证书与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6年1月-2026年6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定标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11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4.2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18时0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申请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申请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6日9时00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申请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申请文件解密
7.1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7月3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沮漳农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 1号
联系人:敖见明
联系电话:0717-32204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玉阳路127号
联系人:邓念
联系电话:13997665200
行政监督部门: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当阳市友谊路 18 号
电话:0717-32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