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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城西片区排水防涝通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咸安区城西片区排水防涝通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HBNX-202607QG-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16:22: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城西片区排水防涝通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咸安区城西片区排水防涝通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HBNX-202607QG-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X-202607QG-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城西片区排水防涝通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争取上级资金、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单位自筹):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永安办事处西片区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排水入湖工程:新建d1500排水管1460m,d1800排水管2190m,新建检查井91座,岸线治理3425m等; 2、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管道清淤8200m3,新建DN600排水管2676m,DN400排水管1784m,新建检查井111座,新建水泵房1座以及安装泵、阀门等。3、排水节点改造工程:现状管道清淤8320m3,管道修复9450m;改造检查井1045座,加固检查井1045座等;4、供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300供水管5300m,新建阀门井66座,新建供水泵房1座以及安装泵、阀门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为准,完成时间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监理服务期至少不低于450天,最终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607.14 万元。
  2.3其他:最高限价:950464.0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
地址:
/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磊
项目负责人:
/
电话:
18872820066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
电话:
0715-8322262
传真:
0715-8322262
邮政编码:
437000
2026年07月1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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