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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地下供水主管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18:45: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地下供水主管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0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地下供水主管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地下供水主管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立项情况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望湖片区15栋楼、环湖片区22栋楼、中区63栋楼、临湖片区10栋楼,滨湖片区11栋楼主管、支管网更新;8片分区16处DMA分区阀门、计量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同时动态水平衡监控缩短漏水时间、缩小探漏范围、减少漏水成因、降低用水总量。精细化成本核算,实现教学、生活、经营、场馆等用水数据分摊。施工后,受损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将进行全面恢复,保持校园美观、增加校园绿化微景观。力争建设成为全省/全国节水标杆高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为更换主校区部分现有楼栋机械水表为智能远传水表,加装部分智能远传水表,进行配套给水管道、阀门、管件安装施工,配套建设阀门井、道路破除恢复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并升级全校节水管理平台,具体以本项目模拟清单及初设图纸为准。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招标人审查);负责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2)造价工作:施工单位进场后,需配合业主方根据施工图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3)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运行等工作;4)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包含拆除和恢复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材料检测的报告;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合同估算价:564.2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证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3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③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6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⑤⑥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需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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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一凡
联系人:
胡红霞、戴唯、郭庆、刘志林
电话:
027-88386759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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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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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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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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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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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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