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孝昌县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及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及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总承包(EPC)(HBXI-202605SZ-004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I-202605SZ-00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及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2025)76号、昌发改(2025)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洪葵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孝昌县城区,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孝昌县北京路以东、中天大道以西、平安路与东洪花路以南,东幸福渠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位于孝昌县北京路以东、中天大道以西、古城大道以南。 建设规模:(1)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 改造东幸福渠排水箱涵长度为1604米(其中3.0*1.5m箱涵改造长度为88米,3.0*2.5m箱涵改造长度为180米,3.0*3.0m箱涵改造长度为1336米),清淤长度为2116米,清淤量为 4539 立方米;新建(泰和路至中天大道)DN1800 雨水管 925米;东幸福渠末端新建智能分流井一座;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 5752 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 1440 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 2610 平方米;横穿箱涵调迁管道31处等。 (2)东幸福渠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建设规模为: 新建府西路与花园大道交叉处雨水泵站 1 座(雨水泵站流量为 2.0m3/s,规模为4.32万立方米/日),新建进水 B×H=2.0m×1.0m 箱涵 13 米,新建 2 根出水 DN500PE 压力管(1.6mpa)500 米,市政道路破除恢复 500平方米;新建东幸福渠与汇通大道相交处雨水泵站 1 座(雨水泵站流量为 3.0m3/s,规模为6.48万立方米/日),新建进水B×H=2.0m×1.0m 箱涵 34 米,新建出水 DN1000 内外涂塑压力钢管550 米,市政道路破除恢复 850 ㎡;清淤工程,包括 DN800-1500 雨水管道 9450 米(北京路东侧约 3300m,北京路西侧约 3000m;幸福街、书苑街、新苑街、府西路约 1900m;花园大道北侧约 1250m);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古城大道 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373米,DN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195 米等,具体详见:epc建设规模附件。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孝昌县东幸福渠(金鸡商城-大洋电器)排水箱涵加固提升改造及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05日 合同估算价:10409.14万元 |
||||||||||||||||||||||||||||||||||||||||
| 2.3其他:/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2资质条件:同时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施工,联合体各方的资质需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认定),且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 业绩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备采购及安装任务的单位提供)近五年内(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如有)或验收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业绩内容应含有类似设备采购及安装,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5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机电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搜索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企业名称,并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是由勘察、设计单位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四家(含);(3)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单位。(4)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信誉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3日至2026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
| 9.行政监督部门 | ||||||||||||||||||||||||||||||||||||||||
|
||||||||||||||||||||||||||||||||||||||||
2026年06月12日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