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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JZSJ-202604FJ-02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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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604FJ-02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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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荆州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1-421004-89-01-92726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兴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兴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荆州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市经开区荆沙大道以南、上海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新建智能家电产业园,园区建设用地面积103373.23㎡,总建筑面积128524.68㎡。 其他:本次招标范围为荆州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本期新建建筑物为3#厂房(建筑面积约7500㎡)、4#厂房(建筑面积约7500㎡)、5#厂房(建筑面积约7500㎡)、6#厂房(建筑面积约7500㎡)、10#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11#门卫及消控室(建筑面积约65㎡)、12#门卫(建筑面积约60㎡)、14#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280㎡),总投资约7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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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荆州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及各专项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含环境景观、道路、管网、配套用房工程等)、设备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的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的采购和施工。(最终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 合同估算价:7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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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发包人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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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1.4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单项合同指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中设计业绩的合同金额指总投资金额)金额不小于6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独立身份承接或联合体成员方身份承接的项目均可))]
3.1.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③担任过至少一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4)其他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3人)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
(5)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注:提供信誉声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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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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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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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6.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6.4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5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系统格式限制,本项目评标办法为: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本项目将采用“评定分离”、“远程异地”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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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将采用评定分离远程异地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电话 13872404779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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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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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