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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潭湖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605SZ-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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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605SZ-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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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白潭湖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6〕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州区白潭湖环湖公路与古潭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1.5万㎡,绿化面积7.5万㎡,绿化率约为65.2%,健身设施用地1.9万㎡,占比16.5%;包括足球场(7人制)1座,足球场(5人制)1座,篮球场4座,网球场2座,羽毛球场4座,排球场2座,门球场1座,乒乓球场5座,多功能运动场地3000㎡,儿童游乐区1200㎡,健身广场1500㎡,管理中心1200㎡,生态停车场7500 ㎡,健身步道8700 ㎡,公共厕所6座等;购置运动场地照明系统1套,健身器材60套,室外标示系统115000㎡,体育公园智能管理信息平台1套,汽车充电桩40个,室外安防应急系统1套等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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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配合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 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审定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 合同估算价:4588.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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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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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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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1.2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设计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3.1.3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②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方根据分工(分工内容以本次联合体协议书为准),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须由担任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⑨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1.6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②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③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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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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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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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 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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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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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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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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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