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SY-202405SZ-015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22:09: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SY-202405SZ-015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5SZ-015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汉江北路9、11、16、22号及青岛路
建设规模:外立面真石漆、楼梯间改造、更换楼牌门牌、新增太阳能路灯、绿化改造、新增小区入口造型景墙、新增钢结构文化长廊、挡墙顶部新增栏杆、增加便民服务设施、休闲坐凳、景观小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6
合同估算价:2232.3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目业绩:①投资规模不低于 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 202509/t20250905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7号天街里C区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路35号1幢22-4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尹燚
联系人:
周璐
电话:
0719-8652992
电话:
187728739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1月26日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