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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光电子及硅光芯片器件产业化项目110KV变电站及外线工程(HBSJ-202504FJ-078006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4FJ-0780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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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高端光电子及硅光芯片器件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503-420118-04-01-48707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及外线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流苏南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光谷五路以西,巡场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110KV变电站一座,建筑面积约2200㎡,预计装设容量2×63000KVA,20KV出线回路8路,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描述为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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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两部分。 ① 第一部分为110kV高压线路部分(含架空线(如有)、地下土建通道及电缆等),110kV变电站及站内电器设备、线路连接、防雷、接地、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安防、弱电智能化、电力监控等全部符合电力行业规范及建设标准的全部建设内容设计。 ② 第二部分为110kV线路部分电缆含通道,及110KV变电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等至20KV高压出线柜止(含),所有满足项目用电负荷及达到通电交付的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即招标范围及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实施,材料、设备的采购等满足行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界面交付及通电用电使用标准。施工方须配合完成的服务工作包括: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供电报装,配合办理与施工相关的报建、报批、验收等施工全过程中的手续及证件,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造价全面负责。 (3)编制施工图预算、全套竣工资料、验收资料、编制与申报工程结算等。 (4)总承包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项目建设期服务直到取得竣工备案证为止。自项目联合验收合格始至项目保修期满期间,总承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保修、维护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所有修保事项的回复及处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5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15 (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11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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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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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满足1+2):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2.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证,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或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老证,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需承接过一项以下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设计项目;②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③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备注:1.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3.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若为联合体投标(申请),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可按照承担的专业工作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4)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满足①+②):①取得相应电力工程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担任过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2.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专业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附录,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申请)报名等相关事宜。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申请),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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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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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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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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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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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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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