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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服务机构(ESBD-202512QT-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14:52: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服务机构(ESBD-202512QT-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512QT-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基字【2025】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统筹、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城江北新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官渡口镇五里堆社区及东壤口镇乐乡社区,道路总长4.3公里。项目分为两段:其中,主线起点位于神农大道与乐乡大道交叉口南侧,终点止于官渡口垃圾填埋场西侧,线路全长2.5公里,其中主干路长645米(江北大道段),宽24米,(人行道4.5米*2+道路15米);次干路长1.8公里(桥梁655米),宽19米(人行道3.5米+道路15米+路肩0.5米)单侧设人行道。支线起点位于神农大道于东坡路交叉口南侧,终点位于官东大道污水处理厂北侧,线路全长1.83公里,其中次干路长 1.1公里,宽19米(人行道3.5米+道路15米+路肩 0.5米)单侧设人行道,支线长730米(桥梁411米),宽11.5米(人行道3.5米+道路7.5米+路肩0.5米)单侧设人行道。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2000.00万元。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工程相关的滑坡等专项勘察)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6。   其中:60日历天,成果交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 ):勘察服务费以实物工作量为计费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本项目勘察服务费报价最高上限比例为64%,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252.22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252.22万元的,则按252.22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252.22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实施项目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勘察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24至2026-01-1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 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谭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5342846127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3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433467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信陵大道棋盘石小区568号三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534284612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 2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4334526
2025年12月23日
  附录:

附录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附后)。

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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