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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二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二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H-202601SZ-00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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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H-202601SZ-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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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二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5)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清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清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沙洋县沙洋经济开发区南侧、S107东侧、西荆河西侧、工业园八路南侧。 建设规模:1、新建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二厂建设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其中预处理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絮凝斜管沉淀池”,二级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沉淀池+改良A20”,深度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2、新建工业污水管网末端在线监控平台:(1)在线监测站房:站房面积约85.23㎡,站房内布置企业进水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含:COD、氨氮、总磷、pH等。(2)新建一套工业污水管网末端在线监控系统:含综合展示一张图、监控预警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3)新建一套污水排口企业端控制系统:概括当前污水处理厂的全局,全面掌握运行现状与历史数据情况,企业超标排放后的反控情况。对于实时监测数据进行预警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分级通知。系统连接排口电磁阀,实现超标自动关阀功能或通知负责人手动关阀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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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施工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图审等)、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工程相关证件、手续的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配合完成图审等)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满足发包人的控制目标。办理报规相关手续、通过相关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经确认的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经确认的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工程项目的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协助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等手续;负责工程现场协调及验收等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通过,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以及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发包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5 合同估算价:14977.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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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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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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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各1名,且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业绩要求(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担过一项污水处理厂项目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总承包(EPC) 业绩;
6、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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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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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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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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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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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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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