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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新能源电子部件厂房建设项目(EPC)(HBSY-202607FJ-02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13:13: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张湾区新能源电子部件厂房建设项目(EPC)(HBSY-202607FJ-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7FJ-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新能源电子部件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10-420303-04-01-5456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远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远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3亩,总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新建6层多层厂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根据招标人对工程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2)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预算编制并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20
合同估算价:3461.7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①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满足下列①或②+③要求即可:①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远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发展大道中路16号2幢14-5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天府华都13楼1301室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王峰
项目负责人:
明星岑、文喻豪、李辰晨
电话:
0719-8518128
电话:
131774527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
电话:
0719-8102505
传真:
0719-8102505
邮政编码:
442000
2026年07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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