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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宜宾泸州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第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5-11-27 12:00:00
报建编号: 4201A720250915011P
报建名称: 长江海事局宜宾泸州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511201032191687
招标项目名称: 长江海事局宜宾泸州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招标人(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王海宇
招标代理机构: 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孟政 招标联系电话: 18973010100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黄颖、张静、叶茂、丁川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927259556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宜宾、泸州
招标类别: 工程货物招标
招标内容: 设备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建设地点:(交船地点)宜宾和泸州海事局。 建设规模:新建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分别配置到宜宾、泸州海事局辖区,采用纯动力电池电力推进,主尺度37.5米×5.5米×2.6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1.35米,主船体钢质,甲板铝质。设计最高航速30 公里/小时,巡航航速20 公里/小时,续航里程约180 公里,配置2台约390千瓦推进电机、不小于2100千瓦时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新建2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及充电主机、充电终端等配套设施。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1标段和2标段。 1标段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分别配置到宜宾、泸州海事局辖区,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503.00万元。 履约期限: 交船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2标段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在码头均装设充电桩及岸电设施配套,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2处站点(建设地点:宜宾海事局南溪海事处、泸州海事局港区海事处),新建400kW充电主机2台,双电缆卷筒绞车2台,250A双枪直流充电终端2台,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具体方案见施工图); (2)2处站点在配套趸船码头增设630KVA箱式变电站; (3)配套土建工程等。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42.00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945.000000 立项批准文号: 交规划函〔2025〕738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标段数/采购数: 2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11-27 12:00 ~ 2025-12-22 09:00
投资总额(万元): 3945.00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长江航务管理局专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1标段和2标段。 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造能力,且必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1.1资质条件:(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钢质修造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船舶铝质修造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类似船舶建造资质证明文件。3.1.2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日)至少具有1个总长26米及以上钢铝或全铝船艇建造业绩(须提供建造合同或交船议定书等证明文件)。3.1.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 年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造船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6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其它: / 。 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必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1.1资质条件:(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等级。3.1.2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充电桩或港口岸电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3.1.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 年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1.6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其它: / 。
备注: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1标段和2标段。 1标段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2艘30米级B型巡航救助船,分别配置到宜宾、泸州海事局辖区,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503.00万元。 履约期限: 交船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2标段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在码头均装设充电桩及岸电设施配套,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2处站点(建设地点:宜宾海事局南溪海事处、泸州海事局港区海事处),新建400kW充电主机2台,双电缆卷筒绞车2台,250A双枪直流充电终端2台,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具体方案见施工图); (2)2处站点在配套趸船码头增设630KVA箱式变电站; (3)配套土建工程等。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42.00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在评标阶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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