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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齐岳山高山蔬菜种植基地项目EPC(ESLC-202606QT-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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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606QT-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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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齐岳山高山蔬菜种植基地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3-422802-04-05-852932,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振业新零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振业新零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汪营镇天上坪村、汪营镇白羊塘村、杨坝镇红岩村、谋道镇齐岳山村 建设规模:(1)大田基础设施工程:大田蔬菜面积12507.57亩,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整治及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2)蔬菜育苗连栋大棚设施:建设8栋蔬菜育苗连栋大棚,总面积3686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薄膜覆盖、通风系统、外遮阳系统、智慧化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智慧监测系统等。 (3)配套设施设备工程:农田配电工程6.91km,“四情”监测系统、智能农机装备823台套、农资田间仓库4000平方米、室外作业道路、农残检测中心及设备购置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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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项目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至移交保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对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全权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勘察设计:项目全域详细勘察;大田基础设施、8栋育苗连栋大棚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工艺、安全及职业病防护专项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报批图纸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及全流程验收配合等。采购:本项目全部建筑材料、大棚成套设备、农田配电、四情监测、823台套智能农机、农残检测设备等所有工程物资采购、运输及就位。工程施工:(1)12507.57亩大田:田块整治地力提升、灌排、田间道路、农田生态防护工程施工;(2)36864㎡共8栋育苗连栋大棚:主体结构、覆膜、遮阳通风、水肥一体化、智能管控、智慧监测系统施工安装;(3)配套工程:6.91km农田配电、4000㎡田间仓库、室外作业道路、农残检测中心土建及设备安装,全项目联动调试、竣工验收、投产交付。总承包管理:项目报建报批、总包统筹及分包管理、现场管控、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全链条服务,所有工作满足国家规范及发包人使用要求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 合同估算价:160890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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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6089.04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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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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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公告 3.1 的要求。(2)投标时须提交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范围、权利以为、出资比例、履约连带责任等内容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优先由施工单位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道路或(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道路或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者类似EPC项目设计业绩(完成设计业绩定义:以取得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工作施工图图审合格书为准);②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者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完工项目业绩定义:以市政工程项目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成员单位的类似业绩均可,以上业绩具备①或②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记录;具备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履约的资金实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员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的财务评审报告或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②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④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 2026 年01至 2026 年 06月之间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 网上查询截图 ”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8)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 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 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9)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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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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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6-16至2026-07-0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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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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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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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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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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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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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