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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昌北站片区和美村居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6】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鸦鹊岭镇。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龙泉镇、鸦鹊岭镇等约200家农户及周边约10家民宿(餐饮)等进行改造提升,环境优化。2.在龙泉村、跑马岗村、东西泉村等建设生态停车场、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3.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广场1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关报审报批手续、施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等。
(2)施工招标范围: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所有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相关报审报批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通过、竣工结算审计完成、项目整体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移交后的缺陷责任全面负责。
2.3其他
(1)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下列1)2)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施工员由技术负责人兼任的,技术负责人还应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姓名;
3.7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若有)、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1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3.9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0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将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 5月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 系 人:李海宁
联系方式:186961534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项目负责人:胡远军
联系方式:0717-7833000、15897552700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 话:0717-7200519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