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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城乡产业道路提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HBDB-202512GL-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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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B-202512GL-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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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东宝区城乡产业道路提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2511-420802-04-01-7415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民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民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鹏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 建设规模:1. 农村产业道路改造工程:对东宝区境内39条农村产业道路(总长约192.233公里)进行提质改造,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充化、绿化等。2. 道路养护中心建设工程:在子陵铺镇美满村新建道路养护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091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控制中心、实验室、配套服务用房等,并采购相关生产线及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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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0 合同估算价:77471.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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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审查(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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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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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及公路工程专业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
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设计负责人:1、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公
路专业或建筑专业)职称;
(4)项目配备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中级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
记录;
3、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内)承单过1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50000万元的公路或农村新建、改建或提质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业绩)或承建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工业或民用建筑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内)完成过 1项投资额≥50000万的公路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投标人信誉要求及财务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最多只接受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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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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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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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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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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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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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