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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J-202609FJ-03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17:06:01
资格预审公告
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J-202609FJ-03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QJ-202609FJ-03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项目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潜发改审批 [2024]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龙湾遗址博物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龙湾遗址博物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潜江市熊口镇瞄场村7组
     建设规模:改扩建总建筑面积19037.75平方米。其中新建保护和展示用房总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新建垃圾收集中转站120平方米,博物馆改造提升5318.758平方米,包括文物风貌改善、环境整治及园区配套设施。
     其他: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包括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
     合同估算价:23568.93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招标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要求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2)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注:具备①或②或③其中之一)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之一,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 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潜江市龙湾遗址博物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潜江市龙湾镇章华台路001号
    地址:
潜江市园林路38号
    邮编:
433100
    邮编:
433100
    联系人:
李兵
    项目负责人:
全露露
    电话:
0728-3509118
    电话:
1897219965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电话:
0728-6955130
传真:
0728-6955130
邮政编码:
433100
2026年09月28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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