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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三峡水运新通道待闸船舶猇亭服务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0505-04-01-4064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弘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峡水运新通道待闸船舶猇亭服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3、建设规模:新建四栋框架结构建筑(1#船配、2#船配、3#商业、4#商业)及配套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0895.0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50.0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45.00㎡(含人防677㎡),层数均为2层;配套市政道路改造长度约3396.359m,道路红线宽度25-30m,同步改造交通、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新建一处广场,总面积约12186㎡,包括广场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配套道路,长度约300m,宽度约14m。本次招标确定开工的为四栋框架结构建筑(1#船配、2#船配、3#商业、4#商业)及配套地下室,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余建设内容建设时序和是否另行建设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上述约定及条款。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②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另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还须配备副经理一名,项目副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如有)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副经理(如有)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副经理(如有)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如设项目副经理,则总配备人数不少于9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近半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财务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上传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上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累计不应少于9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承担承包合同中对应的合同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内容应大于按同类型联合体成员分摊的平均值,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合同内容应不少于该平均值的60%;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7)投标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9)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弘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0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0717-6938301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大道179-4号
联系人:曹曦、唐颖、李霞林
联系电话:1507253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