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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9820260710002P | ||||||||
| 报建名称: | 黄龙山厂房更新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7101725171937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龙山厂房更新项目——厂房加固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生态园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林治刚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光谷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铎 | 招标联系电话: | 15071489111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祺耀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672782713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公园内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直至保修及服务工作结束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工期、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633.03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601-420118-04-05-480383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7-15 17:00 ~ 2026-08-06 09:3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633.03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项目(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633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师、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五年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633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明材料)。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633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即为有效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