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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卷烟厂办公楼消防安全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HBSJ-202608FJ-17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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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8FJ-17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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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卷烟厂办公楼消防安全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4-421122-04-02-85458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红安卷烟厂办公楼。 建设规模:1.既有办公楼改造,改造面积约12234㎡,局部结构加固、内部布局调整及防火分区改造,配套给排水、暖通、配电、照明、消防、信息化等系统改造;2.新建1座10/0.4kV、500kVA户外箱式变电站;3.新建1座室外消防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占地约264.59m,水池有效容积约252m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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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本项目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包含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确定的为准)以及配套设备采购、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发包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 合同估算价:1617.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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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工程施工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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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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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最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分类分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建筑新建或改造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页)扫描件,合同需附对应发票、发票验真截图及银行收款凭证扫描件各至少一份(发票验真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合同发票未能通过验真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须证明施工部分属于投标人实施且满足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近6个月(2026年4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实际缴纳日期为准)中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包含参保缴费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起止时间、参保单位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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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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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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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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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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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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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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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