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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都市绿色智慧综合物流枢纽充换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5]505号),招标人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9496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462.20平方米。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实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地块一总用地面积5896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71.02平方米,新建三层办公楼、单层仓库及配套用房,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81个(大车停车位113个含充电车位12个,小车停车位68个含充电车位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1个,建筑密度18.14%,绿地率15.83%;地块二总用地面积3600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91.18平方米,新建单层维修中心及厨房餐厅,其中机动车停车位275个(大车停车位130个含充电车位17个,小车停车位145个含充电车位2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4个,建筑密度15.53%,绿地率18.76%。配套工程包括内部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供配电、消防和安防工程等。另新建室外明渠箱涵工程等。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4)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验收移交管理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监理(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实际工作最终以委托人确定的内容及范围为准。
(5)履约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各项咨询服务须满足委托人的合理时间要求。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6)质量标准: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委托人的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监理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兼任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
①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投标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6)投标人拟派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7)投标人拟派监理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
(8)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工程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开标一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3月27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C区4楼
联系人:曹礼恩
联系电话:13972525765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项目负责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