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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站后)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2TL-005006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20:42: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站后)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2TL-005006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2TL-005006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43号、《省发改委关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5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荆门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荆交投发【2026】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门国际内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门国际内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站后)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和掇刀区
建设规模:新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位于荆门市东宝区和掇刀区境内,线路从荆门东站北端安全线接轨,在兴化三路南侧设荆门化工园站,终点引入荆门国际内陆港作业区。正线全长17.469km,DK0+000~DK8+526范围内为东宝区境内,DK8+526~DK17+469范围内为掇刀区境内,其中桥梁长度8.573km(包含5座≥单跨64米的桥梁工程),设车站2座、作业区1处:荆门东站(接轨站)、荆门化工园站(新建)、荆门国际内陆港作业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轨道、线路、路基、桥涵、站场、通信、信号、房建、牵引供电、给排水、机务、车辆、机械等相关配套工程。
其他:主要技术指标:铁路等级:专用铁路;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轻车方向困难地段12‰;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600米,困难500米,车站两端加、减速地段,曲线半径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气化;机车类型:HXN系列;牵引质量:45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 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设计轴重:25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站后工程(包含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房屋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不包含27节站场)、过渡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联调联试、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含铁路工程云计价系统预算软件版及DWG格式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含预算调整),负责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审核)工作(含招标人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设备和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 ;配合完成项目资料存档备案工作。 (2)采购部分:负责承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机械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技术交底、保修等工作。 (3)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招标项目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等的所有工作。包括①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②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③第八章房屋工程;④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不包含27节站场);⑤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不包含大型临时设施)等,项目资料存档备案。 (4)涉铁部分:负责协助办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涉铁工程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行业评审、营业线施工配合办理责任、铁路运输损失补偿办理责任、土地使用管理办理责任、行业竣工验收办理责任、联调联试办理责任、开通运营申报办理责任等,其中营业线施工配合费、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土地使用管理费由招标人承担。 (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指派专人办理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完成工程建设期所有外部协调工作,中标人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承包范围内引起的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如轨道接入、电力等),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 (6)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试运转、正常运行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31
合同估算价:16037.30万元
  2.3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6037.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名。(2)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5)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门国际内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内陆港园区1号办公楼(蒙华二路以南、东三环以东)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一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B)
邮编:
448000
邮编:
430064
联系人:
夏涛
项目负责人:
杨昌盛、叶波、薛飞、袁军、田甜
电话:
13971836838
电话:
87319069、189711188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 号
电话:
027-87236968
传真:
027-87236968
邮政编码:
430064
2026年07月01日
附录:

附录一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序号

资质条件

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单位需满足)

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电气化、通信信号)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需满足)

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联合体申请的,除满足上述资质条件,还应满足(如果有):   /      

 

 

 

 

 

 

 

 

 

 

 

 

 

 

 

 

 

 

 

 

 

附录二  财务要求

序号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3000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

2

在 2023年至 2025 年(近 3 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0 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


附录三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业绩类目

业绩要求

2021 年6 月 2026 年6 月(近5年)

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过1个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项目(或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1亿及以上铁路工程(或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承担勘察设计(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完成过以下任一业绩即可:

①1个铁路施工业绩[至少包含设计速度80km/h及以上铁路项目四电系统和四电房屋 (或生产生活房屋或站房工程)];

②1个设计速度8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四电系统施工业绩和1个“四电”房屋或生产生活房屋或站房工程施工业绩;

③具有1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

备注:1.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投资额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工可核准或批复文件等文件予以证明;近五年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等证明材料体现的时间或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中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与施工业绩认定时间要求一致。

3.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或铁路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会议纪要或铁路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或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会议纪要或项目合同甲方提供的业绩(或用户)证明等。具体认定时间以上述初步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或铁路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会议纪要或铁路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或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会议纪要时间为准,采用项目合同甲方提供的业绩(或用户)证明的,以证明材料注明的初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或开通时间为准。

 

 

 

 

 

附录四   信誉要求

序号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投标人未被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3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9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3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备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附录五   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铁路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023 年 7 月  23 日至2026 年 7 月  22 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处在国铁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铁路工程项目设计工作至少8 年。

未处在国铁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施工负责人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未处在国铁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 年及以上铁路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

未处在国铁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备注:1.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2.具体提供资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的要求。

3.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5月)中任意一个月即可。


附录六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

数量

要求

1

项目副经理

1

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2

建筑工程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计划合同负责人

1

具有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5年及以上。

4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5年及以上。

5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6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及以上,曾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

7

试验负责人

1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试验负责人5年及以上。

8

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9

各专业设计负

责人

至少6

至少应配置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建筑、工程经济专业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经验。

10

专业工程师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 年及以上。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相关工作经验,从事信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及以上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5年及以上。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电气化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5年及以上。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5年及以上。

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12

专职安全防护员

至少2

中标后必须取得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护员岗位合格证的正式职工(中标后获证)。

13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3 %以上。

备注:1.其他主要人员需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自有产业工人无需提供证明,但需在投标人承诺书中承诺)。

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3.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5月)中任意一个月即可。

 

 

 

 

 

 

 

 

 

 

 

 

 

 

 

 

 

 

 

 

 

 

 

 

 

 

 

 

 

 

 

 

 

 

 

 

 

 

附录七   专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提供满足施工需求的专用设备










































































































备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只要求专用设备,其他常规设备可不作要求。

 

附录八   分包要求

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设计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标段允许分包的工程: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法》(铁建设〔2019〕16 号)要求。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法》(铁建设〔2019〕16 号)要求。

3.其他要求:/。

 

备注:1.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2.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的任一情形。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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