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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HBYC-202512SZ-02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23:28: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HBYC-202512SZ-02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512SZ-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城北街道办事处、杨河镇。
建设规模:新建DN1200原水管约17.6千米,自短港水库沿巡短线及S212至S212与红旗渠南路交叉口,与短港水库现状原水输水管形成复线。改造盛滩原水加压泵站,将3台流量900立方米/小时的水泵改造为1350立方米/小时,同步进行电气自控改造;将4台水泵DN600进水管管径改造为DN700、DN500出水管管径改造为 DN600,配套建设检修阀、排泥阀、排气阀、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电磁流量计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1222.39 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孝感市应城市第一水厂安全输水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性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士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者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书)承接过1项投资1.5亿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相关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嘉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29号
地址:
应城市四里棚刘杨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杨路特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闵祥
联系人:
鲁嘉辉
电话:
0712-3240769
电话:
15586207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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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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