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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湖8栋学生公寓整体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5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19:05: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湖8栋学生公寓整体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5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5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湖8栋学生公寓整体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湖大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内,环湖8栋学生公寓2003年建成完工,总建筑面积7386㎡,地上建筑7层,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砖混结构。具体详见初设图纸。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图纸审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移交、相关验收手续的申报、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01
合同估算价:1167.8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1.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要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由施工、设计两家单位组成,且需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条件的,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gzx.zuel.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75号国控紫阳广场A座14层1406室
邮编:
430073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余老师
项目负责人:
晏壮、王延举、杜芳瑜、杨茜
电话:
027-88386186
电话:
027-826617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wuhan@xhtc.com.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电话:
027-65563471
传真:
027-65563471
邮政编码:
430075
2026年04月15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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