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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21:47: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5]2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镇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远安县旧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将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进行清挖治理,消除遗留矿渣中重金属危害环境的风险,其中杜家村张家沟煤矿及北沟村张家坡煤矿土方开挖22893立方米、土壤转运及处置12564立方米、边坡修复9215平方米。包含运输道路、防渗、覆土、挡渣墙、生态覆绿、截排水沟及水保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远安县旧县镇。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 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 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1 证或 C3 证);未实行 C1、C2 、 C3 证书分类的外 省 建 筑 企 业 C 类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 2026 年 1 月-2026年3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和返聘合同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下午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八、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十一、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4月17日

十二、联系方式

 标 人:远安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  

 系 人:韩昊

联系电话:159976229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1楼

项目负责人:肖明慧

联系电话:15335722652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北门街21号

电话: 189868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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