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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武当康养融合乡村振兴项目总承包(EPC)(HBSY-202511FJ-04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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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511FJ-04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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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武当康养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5】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佰弘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佰弘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3203平方米(约169.80亩),主要包含康养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新建停车场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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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6 合同估算价:9319.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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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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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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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4)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4)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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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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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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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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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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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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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