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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HBTF-202512QG-01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20:38: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HBTF-202512QG-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512QG-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项目名称)已经由县政府的批示及县产投集团党委2025年第1次会议通过(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料开采劳务力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方高坪镇汤铺岭村。
建设规模:为贯彻落实全县砂石土料综合整治管理要求,加快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进程,做好项目土石料供应保障,兼顾治理修复取土场生态环境等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该取土场位于团风县方高坪镇汤铺岭村,土地面积约为21033.18平方米,土石料方量计算设计高程为67.83米,土石料总挖量约为341611.76立方米,标的(力资费)总金额约600万元(以实际开采出场土石料数量*力资费中标价格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由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一场一策原则,依规办理该地块的临时用地、用林等手续;委托专业单位勘测核定地块范围内可开采土石料总量,评估核定土料、石料开采劳务力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取土场开采力资单位和开采劳务力资中标价格;开采的土石料由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专人现场过磅称重定点销售供应给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如有多余,可适当调剂供应给县内及黄冈市区其他重点项目,按月据实向开采单位支付开采力资费用(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05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3其他:工期暂定2年,至2027年11月18日止(如需要采伐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林地使用期满后,必须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归还林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在本单位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在本单位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3.1.4 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先自行开展现场调查踏勘后慎重考虑,并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6.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誉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资本大厦3楼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崩坡路128号
邮编:
438800
邮编:
438800
联系人:
徐靖
联系人:
熊松良
电话:
13277095024
电话:
139865122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2月08日
附录:

附件

《投标人事前承诺书

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此承诺书作为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条款,具备法律约束效力

1、我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行为记录

5我司承诺在依法中标取得举水下游片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配套取土场劳务力资项目我司将在5日历天内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出现逾期行为,则按我司违约处理,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我司投标保证金10万元,并作废标处理,上报至主管部门。

6我司在该取土场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或占用镇、村组、村民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进出道路、土地、林木、坟地、地面构筑物的,施工、运输(取土场至国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所有协调处理工作全部由我司负责;确保运输车辆从取土场到国道之间道路畅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我司自行承担,与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7、力资项目中标后,我司承诺将在项目区现场配套建设临时办公板房、监控摄像头、称重地磅和门禁设施等,确保土石料运输车辆全部过磅称重出场;我司中标后将自行建设进出道路并做好周边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我司中标后将配置专用洒水车辆、人员对运输道路实施降尘、清扫,确保全天候无灰尘污染,道路无抛洒土石料;同意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土石料开采施工;负责监管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早七晚七”和规范装运等公路运输管理要求。

8、我司承诺中标后将和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派人在磅房进行称重计量登记并建立台账,作为后期力资结算依据。

9、已知悉本项目甲方未提前协调进出道路,为保障项目按期开工生产,我公司已自行完成现场调查踏勘并审慎决策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全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所有协调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签订合同后,若3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开展开采工作,视为我公司协调不力,自愿放弃中标人身份;若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无条件接受贵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同意贵公司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10我公司中标后,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保障施工及运输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情况发生;若发生上述情形,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我公司承担。本项目资源处置实行“时、量”双控管理,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贵公司可安排专人24小时驻守现场开展日常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核实外运土石料总方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11我公司已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及标的物进行细致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相关参数及项目风险;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标的物所有参数及项目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再就标的物参数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质疑;

1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13、我公司一经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附件),若被确定为中标人,不再就项目相关事宜向贵公司提出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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