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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阳市草埠湖镇至荆州公路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6〕6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规模:该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当阳市草埠湖镇,止于荆州菱湖交界处,对拟升省道线路,现为草菱线(县道X234)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提档建设,线路全长约11.6公里,路基宽8.5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包含当阳市草埠湖镇至荆州公路工程全段的可行性研究、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成果文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成果文件应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2.6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 本次招标采用“非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当阳市子龙路46号
联系人:陈思宇
电 话:182023754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67号
项目负责人:易蕴华
电 话:18871763375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当阳市子龙路46号
联系方式:0717-3223432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须包括公路工程;(上传监管平台备案彩色截图)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投标人2024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或2024年度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备注:第1、2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第4项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工程设计 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备注: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 2、提供拟派上述人员近6个月(2025年10月~2026年03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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