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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水田坝乡龙口水厂工程已由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以秭水函〔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龙口水厂工程
2.建设地点:秭归县水田坝乡
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浮箱式取水泵站一座,DN200输水钢管2.54km,设计规模1200m3/d,设计扬程30m;新建一座水厂及管护中心,设计水厂规模1200m3/d;新建水厂至供水片区供水管网,包含龙口村、兴合村、王家桥村、野桑坪村四个供水片区;设计供水管网总长30.27km,入户智能水表3405套。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
(1)施工部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供水管网管材部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供水管网管材供货、安装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6.工期: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供水管网管材供货、安装任务的成员方)所供管材(工程量清单中的管材)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检验合格(上传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质量(检)员、施工员具备上岗资格(上传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质量(检)员、施工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原件扫描件)。
1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并以缴纳社保(上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以上人员须按照宜水发[2024]3号文件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六、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其他事项
1.项目如有更正,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3.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集团办公楼)
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13997657398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建平路11号301
联系人:谭瑛
电话:1872721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