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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沙溪乡繁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6:09: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沙溪乡繁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03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沙溪乡繁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已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2802-04-01-946449),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惠丰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利川市惠丰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万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沙溪乡繁荣村
  建设规模:环境整治和提升工程:道路提升、河道整治、环境整治、生态茶叶种植、金果梨种植、猕猴桃种植、茶叶育苗、民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张高寨土家吊脚楼保护修缮、管网改造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模式进行招标,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地形测绘、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及项目运营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勘察:地形测绘、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配合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目及配合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投标人提供5年期运营服务,详见投标人须知。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等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并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01
  合同估算价:37755108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运营单位条件要求:须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或签订运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注:类似业绩系指景区运营、田园综合体运营、商业地产运营、酒店管理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运营管理业绩。 3.1.2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或高级职称;③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土木工程师资格职称;④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运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或签订运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负责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注:类似业绩系指景区运营、田园综合体运营、商业地产运营、酒店管理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运营管理业绩;且还需提供中标后运营负责人在运营期内常驻项目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人员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不能兼任运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2025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代为提供即可)。(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 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3-16至2026-04-0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 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c.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谭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707277816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惠丰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万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凉桥路83号   代理地址:利川市体源巷7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覃泰焱   代理联系人:谭骁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82066   代理联系电话:1570727781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和润嘉园 3 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128
2026年03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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