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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EPC)二期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EPC)二期(HBCY-2026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18:01: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EPC)二期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EPC)二期(HBCY-2026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Y-202606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EPC)二期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4)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盛汇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盛汇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工业园
建设规模: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总建设用地约148亩,一期建设已完工。本期建设为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73843.54㎡,内容为3栋,4层。其中包括:13#楼建筑面积约19500.00㎡、14#楼建筑面积约19500.00㎡、15#楼34843.57㎡;配套建设道路及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信、消防、安防等公用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崇阳县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总建设用地约148亩,一期建设已完工。本期建设为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 约73843.54㎡,内容为3栋,4层。其中包括:13#楼建筑面积约19500.00㎡、14#楼建筑面积约19500.00㎡、15#楼34843.57㎡;配套建设道路及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信、消防、安防等公用配套设施。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红线图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的红线图,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5
合同估算价:19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⑤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⑦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9日至2026年06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联系人:李叶茂   联系电话:15272724253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崇阳县盛汇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211号兴业大厦第六、七层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211号兴业大厦2楼
邮编:
437500
邮编:
437500
联系人:
金烨
项目负责人:
王蓓
电话:
15872061618
电话:
152727075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电话:
15272724253
传真:
0715-3391001
邮政编码:
437500
2026年06月18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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