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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昌粮食集团远安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6]1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粮(远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010069-202601-01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104.6亩,总投资约2.2亿元,新建钢结构及恒温厂房若干,含恒温养菌车间2栋(约16005㎡)、智能化生产加工车间1栋(约13800㎡)、设备用房(配电房及制冷机房)1栋(约1170㎡)、科研创新中心1栋(约3075㎡)、配套设施用房1栋(约3075㎡)、门房2栋(约102㎡)。
配套工程:智慧试验种植棚约1000㎡,以及厂区道路、给排水管网、电力增容、消防水池、围墙及大门、绿化等。
设备采购:购置日产香菇菌棒4万棒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含搅拌、装袋、灭菌、接种流水线)。配套动力、配电及环保设施等。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及后续配合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相关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
2.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含概算)、勘察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相关成果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必须上传退休证原件扫描件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必须上传退休证原件扫描件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01日下午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7.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8.合同签定: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10.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粮(远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茅坪场镇茅坪场路2号201室
联系人:刘芊妤
联系电话:189086086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1号
项目负责人:白伟
联系电话:15071768980
13.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0717-381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