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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恩施州鹤峰县中营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五里乡金钟村(ESHF-202609S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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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9S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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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2026年恩施州鹤峰县中营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6]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第三标段:五里乡金钟村,主要内容有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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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第三标段:五里乡金钟村,主要内容有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4 个施工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242685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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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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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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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2)近5年完成过 1 项投资金额达到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 60% 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与招标工程相同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网址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不可互相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只能中1个标段。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自拟): (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4)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6)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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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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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一综合服务一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09 月 09 日至2026年 09 月 29 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一综合服务一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09至2026-09-2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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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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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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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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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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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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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