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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LXWSCL-1标段(HBSJ-202203GL-01302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16:49: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LXWSCL-1标段(HBSJ-202203GL-01302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3GL-013021001
1.招标条件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5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56号)批复初步设计、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一期土建、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6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利川市城区西郊的天鹅池,设天鹅池枢纽互通与沪渝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南在周家坡附近设利川南互通接利川绕城路,经白岩坪、两河村、纳水溪,设纳水溪服务区,向南经荷花村,至寨湾附近设忠路互通及连接线连接忠路镇,于群力村附近设沙溪互通及连接线连接S366,后穿马家井进入咸丰境,于李子溪附近设小村互通与G351相连,于卷洞门村附近设卷洞门互通与X030相连,于唐崖镇双河口村设唐崖互通与S463相连,跨大河后,止于咸丰县小模村,设小模枢纽互通与恩黔高速公路相接,对接在建的张家界至南充高速公路宣恩 (李家河)至咸丰段,路线全长84.52km。
其他:纳水溪养护工区、沙溪互通收费站、小村互通收费站、卷洞门收费站、唐崖互通收费站分别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1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唐崖服务区西区、唐崖服务区东区分别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10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忠路互通收费站及服务区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15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利川南互通收费站及路政用房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初步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设计污水量约27吨/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各收费站、路政用房、服务区、养护工区的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缺陷修复及相关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LXWSCL-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0
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2.3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2)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 年1月2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付先生
电话:
0718-8246333
电话:
027-838609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2月17日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LXWSCL-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LXWSCL-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LXWSCL-1

5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②完工(或交工)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LXWSCL-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LXWSCL-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3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经理2025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施工组织设计 所列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的有效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10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1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①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附相应证明材料。

4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②完工(或交工)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5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6、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经理2025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7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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