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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改建工程(K3+000-K9+978.639)(ESHF-202605GL-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7:46: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改建工程(K3+000-K9+978.639)(ESHF-202605G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605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改建工程(K3+000-K9+978.639)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燕子镇
  建设规模:G35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改建工程(K3+000-K9+978.639)起于清湖村湖坪大桥,经湖坪村,新建燕子隧道至邓家湾,止于宜来高速鹤峰东互通连接线与既有G351交叉处,路线全长约6.978公里。全线大桥222.08米/1座,涵洞10道,隧道2992.5米/1座(左幅全长2995米,右幅全长2990米)。
  其他:技术标准:本项目总体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K3+000-K9+978.639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
  合同估算价:440000000.00元
  2.3其他:投标限价按财政评审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100%(投标报价费率≤100%)统一采用费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 号),本项目:
(1)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 ”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2)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见投标文件格式)。
(3)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4)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5)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5-20至2026-06-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张信一   异议联系方式:15549138892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车站路13号交通运输局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2号公寓楼19楼1909
  招标人邮编:4458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向猛   项目负责人:张信一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5261786   代理联系电话:1554913889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3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李祚峰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99053
2026年05月19日
  附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注: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对上述财务最低要求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050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包含大桥和长隧道)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注:①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②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③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未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 ”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 ”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①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仍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函;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承诺函;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6)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④近五年2021050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大桥和长隧道)。(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注: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⑤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项目总工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③近五年2021050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大桥和长隧道)。(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注: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5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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